“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化了。”椒江的张女士在台州市立医院门诊大楼二楼的挂号处看到新贴的告示时说。记者从我市各大医院了解到,从1月15日零时起,院前急救费、床位费、护理费等100多项医疗服务价格开始调整,老百姓说看病更实惠了。
省物价局、卫生厅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的文件,并公布了“规范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要求各医院从本月15日起及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据悉,本次调整是自2005年7月医疗服务类价格调整后的又一次较大调整,调整的种类包括收费项目、计价单位等。我市各大医院物价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比上次调整更加合理、规范,也更细化。
在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表中记者看到,院前急救费等100多项医疗服务价格比以往有了变化。如“院前急救费”,“原内容”的备注为“除救护车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规范完善内容”的备注为“限于危重病人的现场抢救(包括脏器功能衰竭、外伤、烧伤、中毒、窒息休克等),一般急救病人按每人次50元收费。除救护车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台州市立医院物价医保办公室主任颜健敏向记者解释,原来的院前急救费不管是危重病人还是一般急救病人都是150元/次,现在调整后的该项费用更加细化,即危重病人为150元/次,一般急救病人为50元/次。
另外,特级护理费也作了调整,即从原来的60元/日调整为现在的2.5元/小时。台州医院核算中心物价员祖学亮向记者介绍,这样调整更为规范,以往的情况是,如果一个病人在晚上过来进行特级护理,哪怕他只待了2个小时,也被算作是一天;现在按2.5元/小时,2个小时只需要5元,这对病人是十分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