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一场官司,完全是因为艺人宣传的需要。一个现象是,没有签约公司的艺人事儿少;签了公司的艺人事儿多。

金莎
一场官司,完全是因为艺人宣传的需要。承认炒作也好,否认炒作也罢,一场主角并不到场的官司被炒的沸沸扬扬,就自己不是炒作,谁信。
艺人之间对骂,是件很无聊的事。这样无聊的事,私底下进行也就算了,但非要酿成一个什么“泼妇门”,纯属无事生非。或许这样,两个艺人的名字会出现在娱乐版上,但这样负面的宣传有什么意义呢?实在是想不通。
一个现象是,没有签约公司的艺人事儿少;签了公司的艺人事儿多。好事儿坏事儿都是一堆。为什么呢?原因不难解释,艺人需要足够的曝光率。如果光亮不够,就得自己找茬儿发光,如果没有光,那即使发飚,也要占领娱乐版面,混个脸熟。
以斯琴格日乐和金莎来说,前者出道早些,知名度也挺高;后者,出道晚,名气小。因为小,金莎可能更孩子气,说点过头话,做点过头事,都不奇怪。我所奇怪的是,作为大姐的斯琴格日乐居然热心配合她,竟然正儿八经地打起官司来。有被告有原告有律师的,还开庭审理。为这点小事儿,认认真真的打官司,不是炒作,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但如果真的炒作,看来,艺人的宣传之术真的是黔驴技穷了。最幽默的是,金莎的律师竟然还否认炒作,甚至很正经地说:“我相信她的公司有更好的方法来为她进行正面宣传,根本没必要拿一个负面的事情来炒作。”
我也想不信,但事实就是事实,不由你不信。
以斯琴格日乐和金莎来说,前者出道早些,知名度也挺高;后者,出道晚,名气小。